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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1.请您通过本链接线上提交项目(或简历),您的信息将由环球英才网特别推荐给绍兴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同时您不可再通过其他渠道报名。
2.当您提交项目(或简历)后,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3.根据绍兴市对您的项目(或简历)的评价和反馈,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补充材料。
4.材料补充结束后,环球英才网会给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报人一笔前期激励经费。
聚焦“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和“双十双百”现代制造集群,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绍兴产业发展方向、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水平提升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重点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加工、现代住建、新能源、通用航空等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智能制造、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珍珠饰品、智能厨电、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领域。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依托绍兴企业或高校院所研发平台,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9月1日之后出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后,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全职在聘用单位工作,且聘用期应连续5年以上。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近2年内(2019年9月1日之后)来绍创新或尚未落户,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负责人在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誉;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科技领域或行业水平前沿,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
4.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之前成立)。产业化创新团队依托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研发(R&D)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且核心技术水平须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基础研究创新团队依托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应当为团队提供科研资金、研发场所、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内投入的配套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项目、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9月1日之后出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内(2018年9月1日之后)来绍创业或尚未落户,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已形成达到预期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4.依托企业成立3年以内(2018年9月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或尚未注册落户,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不低于3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团队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5.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企业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环保、管理等方面有良好的保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业团队。
(三)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创新长期人才指我市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海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65周岁。
2.一般为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申报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有关产业技术创新。
4.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申报人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实验平台、研发设备等条件保障。
5.一般应在近3年内全职来绍兴工作,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职到岗。
(四)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创新短期人才指我市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绍兴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2至9个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仅限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2.应在近1年内回国并来绍兴工作(服务),且在申报截止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延揽国际化人才,允许企业海外研发中心或海外分公司新引进的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五)创业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主要指带项目、技术、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创业人才项目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及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一般应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依托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1.项目资助。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对A类、B类、C类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补助3年。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专门制定扶持政策。
2.配套资助。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引才计划人才,在分别参照“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补助奖励。
3.创业扶持。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提供300—1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绩效良好的再支持3年;按销售额3%,给予最高500万元销售奖励;按引入投资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创投跟进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15%、新发生研发投入的10%、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给予每家人才企业为期5年、每年最高2.5万元人才保费补助。市县两级联合组建人才发展基金,采取直投、跟投等方式投资人才创业企业。
4.信贷支持。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政策性担保,特别重大人才项目可提高担保额度。鼓励商业银行给予“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信用贷款(含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贷等),按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3%,给予商业银行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奖励;按信用贷款实际损失的50%补偿,给予商业银行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补偿。
5.采购扶持。优先列入《绍兴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政采云”绍兴精品馆;属于首台(套)产品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实施首购、订购及政府购买服务。
6.房票补贴。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给予60-80万元的房票补贴,人才凭房票购买商品房,可用于购房首付,并享受首付后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或给予为期10年每年3-4万元的租房补贴。
7.专家津贴。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根据个人对地方的贡献给予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8.子女入学。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落户后,其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可选择就读学校一次;幼儿教育段可选择就读公办(含国有民办)幼儿园一次;高中段的通过中考成绩折算,对符合本地学校录取条件的,可转入相应学校就读。
9.社会保险。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可享受相应的社保政策。
10.配套服务。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落户后可申领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和绍兴“人才码”,享受医疗保健、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出入境签证、车驾管理等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